范德弗利说,这两次归还一次是2005年向新西兰归还了一具毛利人的头骨;另一次是2009年向加纳归还了阿汉塔部族国王的头骨。但这两具头骨都不是私人收藏者的财产,而是荷兰公共机构所有。
范德弗利告诉记者,从法律角度看,私人收藏文物的所有权争议在荷兰受民法管辖,政府无权干涉私人财产。但“人类遗骸遗骨应该归还”这一伦理守则为荷兰法律界、文化界和民众普遍接受,在肉身佛像所有权争议案中,这也是一个关键因素。
关于伦理守则的意义,正在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研读文化遗产法的中国博士研究生刘作珍解释说:“伦理守则没有法律约束力。非常有争议的文物,讲道德的博物馆可能不会出展,但展出的博物馆也不违法,只能算是违背了行业内部的规范。所以说,伦理守则只对业内人士有指导性、规范性的作用。你不遵守伦理守则,可能下次大家就不带你玩了。”
焦点3 追索工作如何启动?
尽快搜集确凿无疑证据,获得荷方确认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霍政欣说,目前可以参考的是联合国《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借助刑事司法渠道追索文物,需要两国外交和公安部门合作,且整个过程当中,证据链的搜索至关重要。“肉身坐佛”从中国盗出的事实仅得到我方证实仍不够,还需要得到对方国家的确认。还要通过司法调查还原整个证据链,包括偷盗、走私、出入境、交易等环节,如能找到责任人,中国可参与刑事诉讼,通过司法判决,将文物索回。据新华社
又讯 中国圆明园协会学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刘阳认为,首先,需要搜集确凿无疑的证据证明欧洲展出的“肉身坐佛”即是福建大田县1995年被盗的宋代章公祖师像。
据央视报道,疑似从福建三明被盗的“肉身坐佛”当年的报案记录已经找到。报案日期为1995年12月26日,村民们发现坐佛丢失的具体时间为1995年12月15日。
“原始地的资料是排在第一位的。”刘阳说,需要搜集到当时被盗后的出警记录、警方勘查记录,及被盗前后关于宋代章公祖师像同一角度的清晰照片,“文字资料别人可能会认为是伪造的,最好是图片资料。”
其次,需要琢磨通过什么方式追索。刘阳认为,还可以通过民间友好方式与对方沟通。“比如对方以捐赠形式归还,我们给予一定补偿。”刘阳说,办法有很多,但取决于目前拥有者是否愿意配合。
专家提醒,证据确认工作要尽快完成。依据荷兰《民法典》中的“占有时效”条款,持续、公开、非暴力、未被争议地占有他人财物满20年,可取得该物所有权。因此,如果这尊佛像就是被盗佛像,中方应在2015年至2016年即佛像发现被盗并被他人占有满20年之前,尽快向荷方明确所有权争议的存在。(记者 许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