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交流网消息:2月26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了2018年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目录显示,我省共有国家级高新区9家,居中部第一。
自1984年设立首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来,我国各类开发区发展迅速,成为推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对促进体制改革、改善投资环境、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开放型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8年版《目录》包括2543家开发区,其中国家级开发区552家(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219家、高新区156家、海关特别监管区135家、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19家、其他类型开发区23家)和省级开发区1991家。与2006年版《目录》相比,2018年版《目录》增加了975家开发区。
根据最新目录,我省国家级开发区共19家(其中经开区7家、高新区9家、海关特别监管区3家),与河南相同(经开区9家、高新区7家、海关特别监管区3家)。中部省份的江西为21家(经开区10家、高新区7家、海关特别监管区4家),安徽20家(经开区11家、高新区5家、海关特别监管区4家)、湖南20家(经开区8家、高新区7家、海关特别监管区5家),山西为7家。省级开发区方面,我省共84家。
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发动机”、“增长极”和“试验田”的各类开发区,其经济总量已占全省一半以上,成为经济增长最快、发展质量最好、外向度最高的区域,成为全省经济的重要的支撑点和火车头。
从该目录来看,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日益增强。东部地区有964家开发区,比2006年版增加216家;中部地区有625家开发区,比2006年版增加224家;西部地区有714家开发区,比2006年版增加425家;东北地区有240家开发区,比2006年版增加110家。